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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温州新建住宅将实行全装修交房

自6月1日起,温州市区中心城区新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均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及其他安置房、地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均应实施装配式建造。
对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住宅全装修,这次温州释放了多个“红利”,以扶持其发展,根据规定,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符合二星级(参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等条件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具体额度和实施办法由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转载自头条号:浙江建设。(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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